路上被警察臨檢,可不可以拒絕?
本所所長近來發現,許多當事人都有被警察臨檢、盤查的經驗,但這時候該如何主張自身權益卻不了解,就讓我們簡單說明遇到臨檢或盤查時,該注意的地方吧!

臨檢或盤查時,警察原則上不能做什麼呢?
不能要求查看包包、打開後車廂、下車進行搜身,這些都是屬於搜索的範圍。
搜索必須取得搜索票,又或是符合法定無票搜索的要件。
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:
臨檢: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、路段,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,執行取締、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。

遇到警察違法搜身搜索該怎麼應對?
直接拒絕
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,索取臨檢異議單
若遭違法逮捕,建議立刻聯絡律師,於律師陪同之下再接受偵訊,更能維護您的權益。

合法的臨檢則必須配合!
但是,對於警察合法的臨檢或搜索,民眾必須配合,否則有可能涉嫌「妨礙公務」罪名,而遭警方加以逮捕。當然,就算是合法的逮捕,被逮捕人也有權利可以聘請律師,於律師陪同之下再進行偵訊。

事前做好風險防範,事後避免損害擴大!
建議個人或公司、行號皆可聘任屬於自己的常年法律顧問。
事前的法律諮詢能夠盡量避免事後的法律糾紛;事後的律師協助能夠盡量避免損害的擴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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